区史志办
绍兴市柯桥区史志办公室2017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2018-08-30]来源:柯桥区 浏览:

 

一、绍兴市柯桥区史志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地方志工作条例》和中央、省、市有关党史及地方志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研究和宣传地方党史,组织、指导和督查地方志工作,发挥“存史、资政、育人”作用。

2.拟定地方党史和地方志的工作规划和编纂方案。

3.组织编修地方党史和县(区)级地方综合志书、地方综合年鉴,指导、审核并组织出版区内有关部门、镇(街道)、村编修的各类志书。

4.负责做好方志馆工作,做好地情资料咨询服务,组织、指导读志用志活动;做好全区党史遗迹保护和党史纪念场馆的建设。

5.负责收集、整理、保存、汇编地方党史资源和地方志文献资料,开展党史文化和地域历史文化的研究,出版各种类型的党史、地情书刊,使研究成果更好地服务地方发展。

6.完成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绍兴市柯桥区史志办公室部门决算包括:绍兴市柯桥区史志办公室本级决算,无下属单位。

二、绍兴市柯桥区史志办公室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

三、绍兴市柯桥区史志办公室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绍兴市柯桥区史志办公室2017年度收入总计635.29万元,支出总计635.29万元。与2016年相比,收入总计增加120.44万元,增长23.39%,支出总计增加120.44万元,增长23.39%

(二)收入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635.29万元,占总收入100%,包括财政拨款收入635.2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635.2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占100%;事业单位专户资金0万元,占总收入0%;事业收入(不含专户资金)0万元,占0%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635.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05.56万元,占63.84%;项目支出229.74万元,占36.16%;经营支出0万元,占0%

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00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558.7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9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3.56万元。

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388.58万元,日常公用支出16.98万元,项目支出229.74万元。

按支出资金性质分类,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35.2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其他各类支出0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绍兴市柯桥区史志办公室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635.29万元,支出总计635.29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增加120.44万元,增长23.39%,财政拨款支出总计增加120.44万元,增长23.39%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绍兴市柯桥区史志办公室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35.2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20.44万元,增长23.39%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绍兴市柯桥区史志办公室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606.62万元,支出决算为635.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73%,主要原因是新增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12.0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和住房公积金支出较2017年年初预算增加9.67万元

3.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具体使用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项)。2017年年初预算为0万元,2017年支出决算为12.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新增浙江省革命遗址保护专项资金12.00万元。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文化创作与保护(项)。2017年年初预算为243万元,2017年支出决算为174.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2.0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支出列入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其他文化支出(项)。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其他文化支出(项)。2017年年初预算为308.78万元,2017年支出决算为383.8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4.3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文化创作与保护(项)的部分项目支出列入本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7年年初预算为19.77万元,2017年支出决算为22.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1.8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17年年初预算为7.91万元,2017年支出决算为8.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1.7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了职业年金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7年年初预算为27.16万元,2017年支出决算为33.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3.5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住房公积金支出

4.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绍兴市柯桥区史志办公室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05.5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88.5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养老保险、职业年金、住房公积金等;

公用经费16.9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等。

(六)政府性基金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绍兴市柯桥区史志办公室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00万元,支出决算为0.23万元,完成预算的2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23万元,完成预算的23%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控制公务接待费,根据车改精神调拨公务用车1辆。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2.62万元,下降91.93%,其中:

2.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外事部门安排的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17年度因公出国(境)费用决算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持平

其中,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单位组织因公出国()团组0个;本单位全年因公出国()累计0人次。

3.公务接待费:2017年度公务接待费决算0.23万元,比上年决算数下降67.61%。主要用于接待浙江省委党史研究室、宁波市委党史研究室调研交流等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厉行节约,控制公务接待费和公务来访领导、专家减少。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累计20人次。

4.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7年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决算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下降1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2017年度,本级及所属单位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减少的主要原因是由于车改政策,本单位调拨公务用车1辆,保留公务用车0辆。

(八)部门预算绩效情况

1. 2017年度绍兴市柯桥区史志办公室共有1只项目实行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预算200.00万元,实际支出133.06万元。

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情况:《绍兴丛书》等编纂出版经费项目预算安排200万元,实际支出133.06万元。该项目是柯桥区政府为编纂出版绍兴丛书、镇村志、部门行业志、地情丛书等设立的专项支出项目,项目实施专项资金管理制度,专项经费专款专用。2017年,共编纂、出版《棠一村志》《东桃村志》《绍兴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志》《绍兴契约图鉴》《绍兴山岭古道记略》等10部地情书籍;开展《绍兴县志(1990-2013)》专记和史志资料征集;开展《嘉靖山阴县志》《嘉泰会稽志》《宝庆会稽续志》旧志点校等工作。实际支出数小于预算安排数的主要原因是考虑到资金安全,暂未支付部分书籍的出版印刷费。

至2017年底,《绍兴丛书》等编纂出版经费项目实现预期目标,共编纂、出版10部地情志书,开展完成多项资料征编,收集到大量宝贵的历史图照和地情书籍。项目成果为传承柯桥区(绍兴县)历史、惠及子孙后代具有深远的社会经济价值和时代价值,是党和政府的一项德政民生工作。经过史志办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小组认真严格考评,综合得分98分,评价为优秀。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绍兴市柯桥区史志办公室本级1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6.98万元,比上年度减少4.01万元,下降19.10%,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改革和办公设备购置减少。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绍兴市柯桥区史志办公室本级及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1231日,绍兴市柯桥区史志办公室本级及所属各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单位专户资金: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结转下年:是指预算单位本年底前的收入预算未执行完毕,需结转下年度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结转资金,以及本年底前收支相抵后盈余或亏损的结余资金,其中包括当年事业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用于核算当年应交所得税和提取事业基金、专用基金的分配情况和结果。

9.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机关运行经费:是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2.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指反映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党史部门的事务支出。

13.文化创作与保护:指反映鼓励文学、艺术创作和民族间传统文化保护方面的支出。

14. 其他文化支出:指反映除规定用途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文化方面的支出。

15. 住房公积金: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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