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14] 浏览

2024年1月17日在绍兴市柯桥区

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代院长  赵  刚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过去的一年,在区委的坚强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和上级法院的正确指导下,在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我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大力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图强争先、领跑竞跑,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稳中有进。2023年受理案件21855件,同比上升3.74%,办结21904件(含旧存,下同),同比上升7.38%,一线法官人均结案397件,位列全市法院第一,7项工作得到上级推广或批示肯定。

一、紧扣中心、服务大局,能动履职彰显法院担当

靶向发力优化营商环境。践行“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审结一审商事案件7664件,涉案标的额56.25亿元,平均审理用时同比缩短18.32%。出台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实施方案,举办新闻发布会,发布十大典型案例,发放企业合

规指引,向43家企业发送法律风险提示。对两家涉案企业开展合规改革,推动印染协会加强对印染企业承包经营模式的规范化管理,促进行业健康发展。注重发挥破产审判市场出清和重整救治作用,化解不良金融债权100亿余元,盘活土地506余亩、房产29万余平方米,出清僵尸企业96家,依法办理大和集团等三公司破产重整案件,精功集团等九公司破产重整案入选最高人民法院《年度案例50佳》、浙江法院优化营商环境典型案例。

宽严相济筑牢平安基石。全面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新收一审刑事案件1001件,审结1011件,同比分别上升8.10%和9.06%,判处罪犯1421人,其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106人。高效办理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件21件30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件58件132人,坚决斩断电信网络诈骗的利益链条。稳妥办理涉案金额超30亿元的“中油溢家”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系列案件,守护好人民群众钱袋子。在区委政法委领导下,会同公安机关扎实开展被告人脱逃专项清理工作,在全市率先清零,获上级法院批示肯定。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偶犯、初犯、未成年犯等475名被告人适用缓刑、管制等非监禁刑;准确实施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理认罪认罚案件828件,占比84.15%。

监督支持提升法治水平。新收一审行政案件261件,审结260件,涉柯桥区行政机关败诉率2.42%,调撤率48.46%,同比上升16.38个百分点,调撤率增幅居全市前列。坚持“告官能见官”,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144件,出庭应诉率100%,袁建区长亲自出庭发声,彰显建设高水平法治政府的信心和决心。深化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召开府院联席会议,发布2022年行政审判白皮书,参加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查7次,助力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加强败诉风险提示和矛盾化解,积极协调化解行政争议46件,推动行政机关主动化解25件。

防治并举阻绝风险隐患。全力以赴护航杭州亚(残)运会,通过依法强制腾退、充分释法说理,刚柔并济保障亚运攀岩场馆征地拆迁和周边环境整治;开展护航亚运安保巡防和专项整治,把除险保安落到实处。加大信访维稳力度,动态摸排重点风险信访案件35件,逐案逐人建立健全“三张清单”,29件重复访案件销号。稳妥办理涉稳案件,依法审理应某某袭警案、徐某某诬告陷害案,倡导合法理性信访;妥善审理漓铁集团关联案件翁某某等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案,为维护社会稳定提供司法支持。

二、人民至上、公正司法,尽心尽力践行为民宗旨

全方位守护家庭幸福。全面正确实施民法典,依法审结涉及教育、医疗、住房、社保、就业等一审民事案件4537件。维护和弘扬重视家庭、尊老爱幼的优秀传统,审结婚姻家庭案件964件,发出人身保护令11份、家庭教育指导令7份;切实落实家务劳动补偿,充分肯定家务劳动的独立价值,引导家庭成员互相理解尊重,共担家庭义务。强化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从严办理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犯罪案件21件;开展6.1浙里春风系列活动,与区关工委联合聘任25名合适成年人,发布青春导航反诈法律小课堂;向教育部门发送加强师德建设、教师监管、学生防护的司法建议,为“少年的你”构建起全方位司法保护。

高效率维护胜诉权益。新收执行案件7437件,执结7238件,同比分别上升9.06%和17.56%,执行到位金额9.69亿元,执行标的到位率、执行完毕率同比分别上升7.32%和6.82%。开展“雷霆行动”等专项执行行动,派员奔赴18个省份开展异地执行,全年作出拘留、罚款决定1299人次,腾退房屋147处,通过失信、限高、悬赏曝光等措施惩戒失信被执行人7729人次。会同检察机关建立加强法检协作配合的工作机制,召开公检法联合打击拒执犯罪座谈会,全年移送拒执犯罪线索50件52人,同比提升51.52%、44.44%。加大执行老案起底清淤力度,共清理案件1286件,执行到位6892万余元。创新“预执行”工作机制,执前扣划涉企案件22件,预执金额2700万余元。

多维度回应群众期盼。大力推广“人民法院在线服务”,线上送达文书8万余次,同比提升26.39%,让诉讼服务更加优质、便捷。秉持善意文明保全理念,在一家大型肉类供应企业的系列借款纠纷中,积极协调原告改变保全方式,并促成和解,确保群众“菜篮子”不受影响。深入延伸司法服务触角,广泛开展送法进村居、进校园、进企业活动98次。开通执行畅联直通车,建立执行局局长接待日,完善执行大要案公开听证制度,进一步提高执行透明度、公信力。完善“司法救助+社会救助”体系,为生活困难的当事人发放司法救助金150余万元,缓减免交诉讼费301万余元。

三、深入基层、参与治理,合力共治夯实基层基础

诉源治理有力有效。坚持完善“党政领导、政法主导、社会协同、多方参与、齐抓共管”的解纷格局,主动向区委报告诉源治理工作情况,推动召开全区诉源治理大会、“万人成讼率”专题会议,指导天平调解团队诉前调解成功5273件,万人成讼率同比下降2.13%。深入开展金融案件、劳动争议、道交纠纷等高频纠纷类案治理,召开部门联席会议,与仲裁委等开展联合调解,金融纠纷收案同比下降14.99%,劳动争议收案同比下降33.92%。稳妥推进房地产风险防控处置,建立涉楼盘纠纷化解专班和院领导联系对接机制,通过代表人诉讼、并案诉讼等减少类案1600余件。

“枫桥经验”见行见效。大力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轻纺城法庭入选最高人民法院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案例、全省首批“枫桥式人民法庭”,并作为全省“枫桥经验”纪念大会参观点位,受到各级领导充分肯定;钱清法庭积极服务保障临空示范区建设,在省级新区征地拆迁、项目招商等工作中提供司法助力;齐贤法庭建立“双向互派联调”工作机制,超50%的纠纷在前端“低成本”“零成本”化解。点面结合打造共享法庭,建成“双拥”共享法庭等特设站点8个;亚运共享法庭快速调处一起亚运场馆周边的交通事故纠纷,被央视报道;杨汛桥人大代表联络站共享法庭成功调处矛盾纠纷265件,化解信访积案16起;全区359家共享法庭接受法律咨询5303次,指导调解2653次,化解纠纷1669件,法治教育9万余人次。

法治引领高质高效。认真落实“有信必复”工作要求,建立完善信访工作机制,高质量办理群众来信141件,高效率办理企业、代表委员来信33件,促进“法结”与“心结”同解。运用司法建议推动解决行业管理、社会治理问题,向党政机关、金融机构、基层组织等发送司法建议72份,覆盖政府拆迁、金融风险、行业管理等领域,努力实现审理一案、治理一片。坚持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义务扶养孤寡老人的邻居依法分配适当遗产,弘扬互帮互助、敬老爱老的传统美德;办理中美代孕服务合同纠纷案,认定在美代孕行为是对女性身体的商业化,排除美国法律适用,坚决维护善良风俗。

四、守正创新、迎难而上,改革攻坚提升司法能效

持续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加强人员分类管理,遴选员额法官3名,在全市率先招录“聘用制法官助理”7名。深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普通程序证人出庭率87.29%,促进庭审实质化。严格落实刑事审判律师辩护全覆盖,通知法律援助中心指派法律援助361人次。突出院庭长示范引领,院庭长办结案件3125件,占审执结案总数的14.27%。加强案件质量管控,识别、标记、监管“四类案件”499件,召开审委会12次、专业法官会议18次,研讨疑难复杂案件54件。大力推进执法司法风险点防控,排查出风险点30处,制定并落实防控措施96条。

迭代升级数字法院成果。持续深化“执行一件事”改革,搭建“薪资智提”应用子场景,开发刑事涉众案款发放软件,建立“共享法庭+执行”工作模式,让权益兑现更快更实。深入推进审判辅助事务集约改革,进一步理顺内部机制,让法官集中精力快办案、办好案。继续升级和推广“版权AI智审”,提高知产审判的科技含量,为省内外一百多家法院单图溯源、图样比对超2500次,推动“中国轻纺城”花样纠纷诉源治理,入选全国新时代“枫桥经验”优秀案例。充分发挥司法大数据“晴雨表”作用,依托人民法院大数据管理和服务平台完成专题调研,获最高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批示肯定。

全面提高司法权威公信。做精全生命周期案件质量管控提升工程,坚持“如我在诉”理念,开展审执质效优化提升专项行动,服判息诉率、调解率、民事裁判申请执行率等核心指标同比优化。做深执行工作规范化提升工程,修订完善《执行款物管理指南》等规范9项,整改终本不规范等问题16个。做实司法权威提升工程,对48名虚假诉讼当事人开出164.4万元的“司法罚单”;对2名扰乱诉讼秩序的当事人作出司法拘留决定;对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被告人依法严控缓刑适用率,实刑率90%。做细司法公正感受度提升工程,开展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治理,查纠整改问题21项,“司法公正在线”处理、回复联系法官等群众信息553条。

五、敢于斗争、善于斗争,严管厚爱优化队伍风貌

党建引领夯实思想之基。高质量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院党组和各支部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开展集中学习交流90次、循迹溯源等现场教学活动20次。报请区委召开首次法院工作会议,推动《关心支持柯桥区人民法院工作十条意见》落实落地,院党组主动向区委、区委政法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43次,将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落到实处。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政治轮训,组织参加人民法院大讲堂等培训讲座81期,举办“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等主题座谈,进一步强化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培新育才激发队伍之能。深入实施青年后备人才和高层次审判人才培养计划,为28名法官助理结对资深法官导师;1人被评为全市审判业务专家,1人被列为全市法院高层次后备人才;37篇调研成果、学术论文获市级以上荣誉,其中2篇分别获全国法院学术论文二等奖和优秀奖;11则案例获评最高人民法院“新时代推动法治进程2022年度十大提名案件”“全国破产经典案例提名奖”等省级以上荣誉。激励比学赶超、实干争先,10名干警、3个集体获市级以上表彰,1名干警被评为全省政法系统先进个人。坚持关心厚爱,开展全员覆盖式暖心家访,组织参加心理健康讲座2期,加强干警依法履职保护,进一步提升归属感、增强凝聚力。

正本清源弘扬清正之风。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开展“八个一”警示教育活动,举办“‘青’廉守法我当先”大讨论,扣紧青年干警廉洁从政的第一颗扣子。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记录报告有关信息790条,让“有问必录”成为铁规矩。认真开展正风肃纪提能、纪律作风提升等专项行动,组织“两违”问题全员自查自纠,评查案件1061件,审务督察40次,实名通报29人次,运用“四种形态”问责处理19人次,进一步拉紧清廉“警戒线”。

广受监督提升履职之效。认真接受人大监督,坚决落实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相关决议决定,向区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金融审判工作情况,邀请代表30余人次视察法院、参加会议。真诚接受政协监督,认真办理政协委员提案3件,向区政协和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通报优化提升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听取意见建议并跟进落实。自觉接受检察监督,共同召开法检联席会议,邀请检察长列席审委会6次,高质量办理检察建议,法检两长同庭履职,公开开庭审理一起涉知识产权犯罪案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坚持以公开促公正、树公信,邀请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952件;召开律师座谈会,开展法官律师互评,院领导带队走访律所12家,推动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法院取得的成绩离不开区委的坚强领导、上级法院的正确指导,离不开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离不开区政府、区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关心和支持。在此,我代表区人民法院向所有关心、支持法院工作的领导和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一是队伍建设有待加强,廉政风险隐患仍然存在,内部监督管理还需更加严格。二是人案矛盾依旧突出,诉源治理还需持续纵深推进,审执质效有待进一步优化。三是司法能力还需提升,与时代要求、群众期盼相比,执法办案三个效果有机统一还不够到位,能力还有欠缺。对此,我们将认真研究,并切实加以解决。

2024年工作思路

各位代表,2024年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关键之年、实施“十四五”规划的攻坚之年,也是柯桥打造现代化国际纺都的再出发之年。法院的总体工作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以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引,全面落实区委二届五次全会部署要求,坚决扛起“勇当先行者、谱写新篇章”的使命担当,紧紧围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加快新时代人民法院现代化建设,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我区奋力打造共同富裕和中国式现代化县域样板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下步工作:

一是全力筑牢政治忠诚,确保法院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持续深化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进一步增强政治向心力。全面贯彻落实区委和上级法院党组决策部署,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把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落到实处。突出党建引领,树立“一切工作到支部”的鲜明导向,通过强党建、带队建、促审判。

二是聚力聚焦主责主业,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依法严惩电信网络诈骗、食品药品安全等犯罪,切实完善风险防控体系,让社会安全感更强。坚持服务保障省委三个“一号工程”,更加专业、高效办理破产、涉外、知识产权、买卖合同等案件,营造更高质量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坚持双赢多赢共赢理念,继续深化府院良性互动,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实现政府满意、老百姓高兴、案件量下降。

三是倾力回应社会期盼,深入践行司法为民和司法公正。坚持“抓前端、治未病”,压紧压实协同治理责任,积极深化诉源治理、参与基层治理。坚持能动司法理念,深入推进司法领域“当事人一件事”改革,健全完善综合治理执行难大格局,提升群众司法获得感、满意度。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注重弱势群体权益保护,实现公正与效率统一。

四是奋力推动系统重塑,持续推进人民法院现代化建设。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坚持“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同时,压紧压实党组领导责任和审委会监督责任。以科学化、智能化、精细化为目标,加强案件质量全生命周期管理,深化内部挖潜,着力缓解案多人少等矛盾。加强基层人民法庭建设,紧紧围绕服务保障中心工作,进一步深化“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

五是努力深化自我革命,锻造堪当时代重任的法院铁军。抓实建强政治素质、业务素质、职业道德素质,提升干部综合素能。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治院,完善“四责协同”机制,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等铁规禁令。坚持实干实绩导向,加强干部全方位、立体式培育管理,加大先进典型选树宣传和干警依法履职保护力度,全面激发队伍活力。

各位代表,风劲好扬帆,奋进正当时。新的一年,我院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区委的正确领导和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认真贯彻落实本次大会决议,以积极进取的姿态、勇争一流的精神、求真务实的作风,奋力开创新时代人民法院工作新局面,为我区再创现代化“国际纺都”新辉煌贡献法院智慧和力量!

附件1:

名  词  解  释

1.涉企合规改革(见报告第2页第1行-第2行):人民法院通过“法院主导、行政协同、专业助力、社团参与”的改革路径,推动企业对涉嫌犯罪有密切关联的财务制度、发票管理等方面进行合规整改,整改验收合格后,涉案企业可以从宽处理,实现“办理一个案件、扶助一批企业、规范一个行业”的良好效果。

2.家务劳动补偿(见报告第3页倒数第9行):根据民法典和妇女权益保障法相关规定,无论夫妻财产是共有制还是分别制,只要一方对家庭付出较多劳动,在离婚时都有权向另一方请求家务补偿。我院在办理一起离婚案件时,判决长年离家的丈夫周某某对独自抚育子女成长的家庭主妇李某某给予一定经济补偿,充分肯定家务劳动的独立价值,依法保护为家庭付出较多的妇女的合法权益。

3.合适成年人(见报告第3页倒数第5行):人民法院在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时,如果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无法通知、不能到场或不宜到场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未成年人其他成年亲属,所在学校、单位、居住地基层组织或未成年人保护组织的代表作为合适成年人在场,履行监督、沟通、抚慰、教育等职能,充分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4.预执行(见报告第4页第9行):柯桥法院创新“预执行”工作机制,采用执前划扣措施,在判决文书生效后,经原被告双方同意,立案庭对前期已成功保全的款项,直接扣划实现债权,有效保障胜诉权益,节省执行费用的同时,避免因案件进入执行给当事人的信用带来的负面影响。

5.人民法院在线服务(见报告第4页第11行):系微信小程序,原名移动微法院,为当事人提供形式多样、快速便捷的诉讼服务。目前已具备在线调解、网上立案、在线阅卷、在线送达、查询案件、在线庭审、申请执行、网上缴费等20余项功能,切实解决当事人问累、讼累、跑累的问题。

6.万人成讼率(见报告第4页倒数第2行-第3行):指以某一地区的常住人口、登记在册的半年以上流动人口及市场主体总数为基数(对“登记在册的半年以上流动人口”,本报告以2023年6月的数据计算),每一万人当中,法院受理的一审民商事案件数和行政一审案件数(不含不予受理和知识产权案件)。万人成讼率越低,区域矛盾纠纷越少,社会治理水平越高。

7.双向互派联调(见报告第5页第11行):人民法庭与辖区镇街、基层站所、村居、乡贤组织等基层解纷力量双向联动,促进纠纷诉前化解、实质性化解:一方面,法庭将诉前或诉中纠纷委派或委托至上述解纷力量处协同化解,或由基层调解组织派员驻点到法庭共同参与调解;另一方面,法庭接受辖区镇街派单,指派法官(助理)提供法律指导或共同化解纠纷,服务基层治理。

8.有信必复(见报告第5页倒数第8行):2023年4月,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军提出,要久久为功打通群众诉求解决渠道,着力解决立案、诉讼、执行、信访等环节难点、堵点问题,加快推进“有信必复”,持续推进涉诉信访化解。之后,我院根据上级法院部署,扎实推进“有信必复”工作,完善“一个口子进、一套流程办、一个口径出”的工作机制,用心用情解决群众合理诉求。

9.聘用制法官助理(见报告第6页第6行):为进一步缓解人案矛盾,充实审判辅助工作力量,更有效地将法官从事务性工作中解放出来,根据区委区政府《关心支持柯桥区人民法院工作十条意见》,经区委编办批准,我院首批招录聘用制法官助理7人,从事法律文书起草等办案辅助工作。

10.执行一件事(见报告第6页第15行):“执行一件事”改革是以不动产司法处置“一件事”为切入点,利用一体化、公共化数据系统打破政务“信息孤岛”,实现执行高频事项“一张清单、一门联审、一窗受理、一体协同、一站办结、一链服务”。2021年11月,省高院确立“涉众案款发放”“执行实务分段集约”等21个多跨协同试点子场景应用,推动改革向查人找物、财产查控、司法处置、联合惩戒等方面拓展。

11.司法公正在线(见报告第7页第10行):司法公正在线采取“一案一码一图一指数”运行模式,当事人及其委托的诉讼代理人等在案件办理期间或结案后,可使用微信、支付宝、浙里办等应用扫描案件码,或点击电子送达平台中的“司法公正评价”按钮进入应用,提交意见和评价。

12.三个规定(见报告第8页第11行):三个规定包含《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2021年1月,人民法院“三个规定”记录报告平台正式上线运行,要求应报尽报,确保司法公正。

附件2:

典 型 案 例 说 明

1.“中油溢家”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系列案件:2016年开始,胡某某在浙江省宁波市设立中油溢家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后被告人黄某某经人介绍成为该公司业务员,负责开辟绍兴地区业务,并在绍兴市越城区、柯桥区成立公司,发展业务员,以投资小资金项目、油井项目名义,通过高额回报诱饵,向社会公众非法募集资金超30亿元。区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黄某某等人的行为已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属共同犯罪,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情节、认罪悔罪表现等,判处黄某某等被告人三年至七年六个月不等的刑期。

2.徐某某诬告陷害犯罪案件:2019年9月,张某某诉徐某某诽谤刑事自诉案二审裁定生效后,被告人徐某某明知其举报的事项被司法审判程序认定为不实事实,仍在2019年11月至2022年9月期间,多次以前述不实事实向国家信访局、浙江省委巡视组等部门控告张某某贪污、受贿犯罪,并在微博上发表前述不实事实,意图使张某某受刑事追究。期间,纪检部门调查后确认其举报事项均为不实事实,并及时将该调查结果向徐某某反馈,但徐某某仍继续重复举报,并多次进京信访被劝返。区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徐某某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诬告陷害罪,对其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七个月。

3.某肉类供应企业借款纠纷案:被告某肉食品公司因未向原告某小额贷款公司按约还款付息,原告提起诉讼,系列案件金额总计4500余万元。原告申请冻结被告基本账户在内的六个银行账户。因被告承担着我市主要城区的肉源供应,如一直冻结其基本账户可能造成停工停产、肉源断供。为此,我院积极协调,说服原告变更财产保全措施,改为冻结被告公司股权,以保障被告正常生产经营,让群众“菜篮子”不受影响。同时,我院多次组织双方协商,经不断努力,原、被告和解并撤诉。

4.邻居善意扶养继承纠纷案:朱某某生前未婚未育,系孤寡老人,其父母、兄弟姐妹均早于其死亡,邻居张某某在朱某某生前对其生活有较多照看和帮忙。后朱某某兄弟姐妹的子女要求继承朱某某遗产。区法院经审理认为,邻居张某某在朱某某生前对其扶养较多,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认定张某某可以适当分得部分遗产,既体现了权利义务一致的原则,也体现法律对邻里互助、爱老敬老的肯定和支持。

5.中美代孕服务合同纠纷案:原告谢某某与被告某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多个协议,约定被告为原告提供代孕服务。后因代孕女子身体不适等原因致使胚胎孕育五个多月后流产,原告遂向我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协议无效并要求被告退还全部款项。区法院经审理认为,虽双方协议约定适用外国法律,但案涉协议违反我国法律基本原则和社会道德伦理,根据公共秩序保留制度,排除外国法律适用,并依据我国法律公平分配双方责任,有力打击非法行为,维护公序良俗。